2024年大庆市红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多少人?

导语 大庆红岗区计划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13名,其中,区属医院10名、区属其他卫生事业单位3名,详见正文。

  2024年大庆市红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多少人?

  答:计划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13名,其中,区属医院10名、区属其他卫生事业单位3名。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和要求如下。

  图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

  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和专业等相关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详见《2024年大庆市红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其中专业目录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2.本科生年龄应为28周岁以下,1995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为33周岁以下,1990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为38周岁以下,1985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所使用的专业和学历必须一致。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处分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人员。

  7.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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