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注意事项

导语 在大庆,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提取业务操作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详情请看全文。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提取业务注意事项

  1.“购买本市开发商房屋支付首付款提取”和“取得本市房屋产权的购房提取”两种类型的购房提取只限购买本市房屋、产权单独所有的产权人办理提取业务。

  2.“退休提取”业务只办理封存原因为“退休”的缴存人办理提取业务。

  3.购买本市开发商房屋支付首付款提取:“楼栋名称”处必须选择与“房屋地址”一致的楼栋信息。

  4.取得本市房屋产权的购房提取:“发票号码”和“总房价款”在契税发票上有“计税金额”的,按契税发票上的发票号码和“计税金额”录入;契税发票上没有“计税金额”的,按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发票号码和“价税合计金额”录入。

  5.提取入个人卡只能使用建行、交行、中行、工行、农行的银行卡。选择开户行名称时录入行号:建行:105265000537;交行:301265000013;中行:104265025307;工行:102265009004;农行:103265060012。

  5.“个人网厅”采用的安全级别等同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安全级别,请妥善保管好用户名、登录密码及接收短信验证码的手机。不要向他人泄露用户名、登录密码或者外借手机。

  6.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短信号码是12329,其他任何号码发送的短信均不是中心发送的,请不要点击上面的链接,也不要轻信上面的内容。

  7.缴存人到中心网点的自助终端上修改的手机号码不能作为登录“个人网厅”的用户名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大庆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大庆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入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