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导语 在大庆哪些人可以获得医疗救助,标准是什么?具体能够享受到哪些救助待遇?详情请看全文。

  针对贫困人口,政府有哪些措施帮助他们获得医疗保障?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国家普遍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得筹资方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城乡困难群众,政府通过医疗救助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其中,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资助。

  当其发生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时,还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享受相应的住院及门诊费用报销和救助。

  哪些人可以获得医疗救助,标准是什么?

  是否能够获得医疗救助,主要看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情况。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

  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属于重点救助对象,具体由当地民政部门核准认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当地扶贫部门认定。2015年以来,各地还进一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低收入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目前低收入对象认定标准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申请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咨询不同类别救助对象认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

  申请了医疗救助的贫困户,具体能够享受到哪些救助待遇?

  根据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自费费用,医疗救助按照年度救助限额内不低于70%比例给予救助。对经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各地还可根据救助基金筹集、困难群众需求等情况,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

  由于目前救助对象实行属地管理,救助起付线、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等救助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贫困参保人可向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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