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2021-2022学年度新生入学办法
导语 大庆市红岗区阳光教育平台发布《红岗区2021-2022学年度学区划分及新生入学办法》,详情请看全文。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合理地划分所辖区域各中小学学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文件要求,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名学生都能接受完整、正规的义务教育。按照大庆市市教育局要求,学区划分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原则。
(三)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
(四)坚持以房屋产权证和户口为准,必须两证统一的原则。
(五)坚持“义务教育阶段,严格禁止择校”的原则。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坚持关爱“三残”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原则。
(八)军人子女按照《大庆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享受相关待遇。
二、招生对象
小学:红岗区域内居住的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
初中:2021年小学毕业学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第一批次,两证齐全的新生,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7日
第二批次,两证不全的新生,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9日
第三批次,随迁子女,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
2、班额设置
小学班额:45人/班;初中班额:50人/班
3、报名方法:家长通过微信平台关注公众号(公众号名称:红岗区阳光教育平台)或到学校扫描二维码后关注公众号,在公众号内按照报名说明进行网上预报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认真落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大庆市红岗区2021-2022学年度学区划分及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各学校务必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在招生工作中要讲大局、讲原则、讲纪律,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维护学校的形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
(二)各学校在新生入学时,按照阳光分班平台上的录取信息到指定学校报到,各校未经区教育局允许,不得擅自组织招生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英才班、加强班等。
(三)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内学生,科学设置班级数,严格控制大班额,区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照要求招生,超计划招生、超班额的学校,一经核实,按照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大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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