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无房职工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导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或者个人单独提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详情请看全文。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或者个人单独提出。

  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同一户籍上的父母、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每户家庭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个人申请的,应当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婚人员,或者不带子女的离婚、丧偶人员。两个以上个人可以申请合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或者居住证;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起未满7年;

  (三)个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四)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五)已经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且申请之日前在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者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

  (六)在市区内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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