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那些情况可以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导语 大庆那些情况可以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包括什么?详情请看全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轮候期间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一)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市低保家庭或者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
(二)孤寡老人、军队退役人员、社会救助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三)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英模称号的;
(四)符合条件的单亲家庭;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住建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地点、户型、面积、数量、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间等内容。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按照配租方案,到住建部门进行意向登记。首次意向登记后未被确定为配租对象的,可以参加此后轮候期内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的意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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