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
导语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和单位部分缴费构成。详情请看全文。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和单位部分缴费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费),视参保人员年龄段,以参保人员本人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不同的比例计入个人账户:
1.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计入比例为25%;36-45周岁的,计入比例为30%;46周岁以上的,计入比例为35%。
2.退休人员:70周岁(含70周岁)以下的,计入比例为65%;70周岁以上的,计入比例为80%。
个人账户基金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 个人账户资金年终有结余,按照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并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医疗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可随本人转移,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保人员死亡的,医疗保险待遇自然终止。单位或家属应注销其医疗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结清。 参保人员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后,主动放弃个人账户资金或没有合法继承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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