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程序
导语 大庆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程序是什么?在哪里可以申请?需要提交哪些相关材料?详情请看全文。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程序
(一)申请人向常住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填写《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承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二)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收到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程序和内容包括∶
1、通过社会保险和工商登记等数据核查申请人状态,对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或者网络核验的,可结合申请人自愿提供的材料综合研判。
2、通过询访核实申请人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导致就业困难情况和刑满释放人员的“三无”情况,填写《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询访记录表》;
3、综合研判确定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在《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上盖章确认,并于当日报送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时,在社区公示2天,公示期间如收到反映,及时向上级报送。
(三)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上盖章。
(四)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应将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可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上备注就业困难人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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