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肇州县个体城镇医疗保险相关问题
导语 肇州县个体城镇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社区发的个体灵活医保补缴变成职工医保后待遇有什么变化?详情请看全文。
肇州县个体城镇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在市内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转市外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5%、58%、48%;
社区发的个体灵活医保补缴变成职工医保后待遇有什么变化?
待遇生效后,参保人员可在大庆市、区、县域内任意一家定点医药机构就诊,网上结算。
(一)个人账户待遇。参保缴费次月开始享受门诊个人账户待遇。
(二)门慢、门特待遇。首次参保有6个月待遇等待期。经认定符合条件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起付线600元,按病种执行年度定额报销,报销比例70%。门诊特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组织器官术后治疗)的基础治疗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执行住院报销比例;辅助治疗报销比例80%,年度定额1万元。
(三)住院待遇。首次参保有6个月待遇等待期。缴费满6个月(含6个月)后享受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在职85%、退休90%。大额保险报销比例85%。
(四)年度报销限额。基本医疗10万元,大病保险20万元,年度合计最高可报销30万元。
(五)欠费期间待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欠费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正常报销;欠费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补缴总额;欠费6个月以上的,系统自动办理停保,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续保后重新设有半年等待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大庆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即可获取大庆医保最新消息及大庆医保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