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的温馨提示

导语 疫情当前,防控是关键。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疫情当前,防控是关键。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提示一:请优先选择网上立案

  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纠纷需要申请立案,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立案服务。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需要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或电话方式联系。大庆法院会全力畅通诉讼服务网上办理渠道,加强12368热线的释法解疑能力,强化网上办案平台技术保障,确保您“足不出户可立案”“家门口法院能立案”。

  提示二:请配合调整诉讼活动排期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接受治疗或被隔离观察或身处受疫情影响的地区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或选择网上开庭。因疫情法官联系您适当调整已确定的排期时,请您积极配合。

  提示三:请支持人员疏导和检测工作

  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目前正常开放,仍然可以通过窗口现场递交材料或办理其他诉讼事项,来诉来访当事人需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诉讼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诉讼服务请关注大庆中院微信公众号最新消息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大庆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法院】即可获取大庆市各法院最新消息汇总。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