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庆市区城乡低保标准

导语 大庆2023年市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751元/人月;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526元/人月,详见正文。

  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庆政办规〔2023〕9号)。

  明确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729元/人月提高到751元/人月,增加22元;

  农村低保标准由441元/人月提高到526元/人月,增加85元。

  低保标准是城乡低保制度的关键环节,是界定低保范围、核定低保对象、确定补助水平以及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必要对低保标准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低保制度实施效果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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