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需哪些资料

导语 大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呢?相关的细节本地宝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医院、司法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或法院、公安部门出具的宣布死亡判决、火化证明;

  2.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3.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合法继承或合法接受遗赠的公证文书或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4. 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银行卡或存折的要求:

  1. 必须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本人的;

  2. 银行卡为借记卡(贷记卡在提取现金的时候银行要收取一定费用)。

  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 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出现多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所继承款项转入其中一人账户,并由所有继承人出具书面保证。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中有未成人的,须在其提供的生效法律文书中注明该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理人或该款项的代管人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同时出具书面保证。

  2. 提取所携带的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1套,所需材料复印件均用凭证纸(长26.5cm*宽12.6cm)复印。复印件可以缩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大庆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大庆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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