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出生婴儿落户;
2、收养儿童落户;
3、居住五年以上人员落户;
4、外地作家和文艺工作者落户;
5、外地人购房落户;
6、发明专利者落户;
7、特殊技术工种落户;
8、具有学士学位以上职称者落户;
9、外商或港澳台人员投资落户;
10、夫妻投靠、父母投子女落户;
11、随父随母、随军家属落户;
夫妻投靠、父母投子女落户
投靠人无公职,只要登记结婚,即可到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办理投靠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无前科劣迹证明);农对农按此项执行。
随父随母、随军家属落户
父母双方年满45周岁(体弱多病,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可到子女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无前科劣迹证明及退休证、下岗证、病退手续、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农对农按此项执行。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大庆市第一中心派出所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
电话:(0459)4498444
大庆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晚报大街2号
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建行街
电话:(0459)6677027
大庆市公安局东安分局
地址:晚报大街8号
电话:(0459)6380110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