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说明

导语 为促进大庆市教育事业发展,满足部分市属学校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一)免收笔试考务费确认、笔试加分确认时间:2021年7月18日9:00--11:00,地点在大庆市教育局(龙凤区龙兴路406号)。符合免收报名费人员须携带市、县(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免费确认。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8日(含当日)。

  (三)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大庆政府网(http://www.daqing.gov.cn/)或“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和微信号,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参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要求,报考人员须从考前第14天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日测量体温,下载并填写《大庆市2021年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健康监测卡》(附件3)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认真填写。考生要严格遵守测评期间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大庆市2021年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健康监测卡》《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和“龙江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截图进行核验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若高于37.3℃,须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体温仍不合格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考点主考综合研判考生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其中:

  1. 从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抵返的考生,须持 7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

  2. “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14天内到达或途经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市卫健部门要求完成隔离后未满14天的境外抵返考生,须持 3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参加考试前须向大庆市教育局联系并说明情况,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大庆市教育局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在考试过程中,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大庆市教育局将及时在大庆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六)本公告由大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4662283、6100757、151645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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