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大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大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的材料,详情请看全文。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大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三)婚姻证件或者单身情况承诺;

  (四)收入和财产承诺;

  (五)城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六)新就业职工提供毕业证书;

  (七)在企业工作的申请人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证件性材料应当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每月定期申请制。申请人申请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市(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区)住建部门应当当日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区)住建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市(区)住建部门自申请期限截止日起15日内,会同市(区)民政、自然资源、公安、人社、公积金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联合审核。联审后,市(区)住建部门应当于10日内完成资格确认,提出审核意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庆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即可获取大庆公租房最新消息、申请对象、申请材料和公租房补贴政策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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