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大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大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的材料,详情请看全文。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大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三)婚姻证件或者单身情况承诺;
(四)收入和财产承诺;
(五)城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六)新就业职工提供毕业证书;
(七)在企业工作的申请人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证件性材料应当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每月定期申请制。申请人申请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市(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区)住建部门应当当日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区)住建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市(区)住建部门自申请期限截止日起15日内,会同市(区)民政、自然资源、公安、人社、公积金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联合审核。联审后,市(区)住建部门应当于10日内完成资格确认,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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