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大庆社保局温馨提示

导语 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应缴未缴的个体参保人员,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2021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特别提醒

  1.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应缴未缴的个体参保人员,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个体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补缴人员身份证或复印件,均可到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分中心进行办理,请参保人员视疫情情况,错峰办理。

  2.通过龙江银行卡按月扣缴个体参保人员,请在今年11月底前查看余额及扣缴情况,确保当年扣款成功。如12月15日因卡内余额不足造成扣缴不成功的,请务必在12月24日前(工作日)到窗口进行缴费,两种方式当年都未缴费的,无法在以后年度进行补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大庆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即可获取2021大庆个体养老保险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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