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大庆城乡居民缴费注意事项

导语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省执行统一标准:一般居民每人每年380元,在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事项

  1、办理参保缴费前,请先确认是否已参加个体灵活就业医保或已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请勿重复参保。

  2、重残、优抚对象、市政退养家属每人每年152元。我市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3、出生90天内(含90天)的新生儿,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需同时缴纳当年和下一年度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4、参保人如遇缴费失败,可到居住地所在社区、乡镇(村屯)医保经办平台查明原因,工作人员会协助您办理缴费。

  5、缴费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因死亡、在本地参加职工医保(含个体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医保的,可申请退费。

  6、“城乡居民医保”与“龙江惠民保”的关系:“龙江惠民保”是基本医保的补充,适用人群为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也就是说,如果您想参加“龙江惠民保”,前提需缴纳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含个体医保)。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大庆本地宝,在聊天框回复【城乡医保】即可获取大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线上缴费入口、缴费金额、缴费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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