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异地居住人员需要按季度返庆报销吗?

导语 大庆市异地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患者不需要按季度回庆报销,费用报销目前有两个渠道。具体内容见正文。

  异地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患者不需要按季度回庆报销,费用报销目前有两个渠道。

  一是部分慢性病费用可以在异地直接结算。目前已有5种门诊慢特病开通了异地网上直接结算,可以直接结算的病种分别为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用药、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合并症。今后陆续会有更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实现异地直接结算,预计今年还会增加13种,异地门诊慢特病人员结算将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回参保地现金报销。暂时没有实现异地直接结算的病种,可以凭结算票据、处方回参保地事后报销,报销录入时,按照在外地费用实际发生时间,分别执行相应的季度定额,参保群众不需按季度返庆报销。例如:2023年1月20日在外地发生费用,有结算票据,在2023年12月20日返庆报销1月20日发生的费用是可以的,这笔费用即为2023年第一季度费用,在季度定额内符合政策的即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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