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交警发布关于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公告

导语 校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审验。对驾驶证逾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人,罚款200元;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通知降级换证。

  大庆交警发布关于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公告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校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审验。对驾驶证逾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人,罚款200元;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通知降级换证。

  截止2021年9月15日,我市共有1997名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现予公告。

  请相关驾驶人尽快在交管12123上申请审验学习。(B证以上记1-8分驾驶人参加网络学习三小时即可;校车驾驶人、记9分-11分驾驶人、发生亡人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注销人员,网上预约参加现场教育3小时。)

  审验教育现场学习地址:机场路辅路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公楼西侧,“满分审验档案管理业务大厅”二楼。咨询电话:9612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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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如有重名,请见谅,请对照驾驶证有效证件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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