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身份证省外异地补办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外省(市)户籍人口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人员,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指定的异地办证受理点,交验公安机关签发的,能证实真实身份的有效证件,提出异地办证申请。
省外异地办证指南
(一)受理的对象
外省(市)户籍人口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人员。
(二)受理的业务范围
必须是已经领取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业务。
(三)证明材料
申请人只需交验公安机关签发的,能证实真实身份的有效证件即可办理。
(四)受理原则
1、异地采集、户籍地审核签发的原则。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异地受理公安机关负责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对、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指纹信息,确保制证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一致;负责将领取到的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限内发放给申领人,并在申请人领取证件时进行核验。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对异地受理制证信息的审核、签发。
2、受理地公安机关收取工本费,严格执行工本费收费标准。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户籍地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下发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公安机关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五)工作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指定的异地办证受理点,交验公安机关签发的,能证实真实身份的有效证件,提出异地办证申请。
2、严格对申请人身份进行审核。首先核对申请人持有的有效证件,登陆“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核对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与全国人口库和历史制证数据库照片进行比对、同时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资源库进行自动比对。严格落实身份信息核验制度,认真核验申请人与人口系统中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指纹信息。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无误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此表一式两联,上联公安机关留存,下联交申请人作为领证凭证),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4、收取制证工本费,并向申领人开具《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定额收费票据》。
5、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登陆“黑龙江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平台”,对申请人制证信息进行审核、签发,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6、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负责制证数据调度、打包及证件制作。
7、证件发放与核验。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制证完毕后,将证件邮寄至受理地市级公安机关,市局分发完毕后邮寄至各分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