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各企业年报保送入口及流程

导语 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正式启动,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大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6月30日前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年度报告。(已注销及被吊销的营业执照除外)

  年报报送有两种方式:

  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http://gsxt.hlj.gov.cn/index.jspx;

  二是手机填报,可关注“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主界面,选择首页下方“微服务”,点击“信息公示”,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在登记机关所在地页面选择“黑龙江”,页面跳转至工商联络员登录状态,正式开始年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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