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房产转让登记核准相关申请条件事项

导语 大庆房产转让登记核准相关申请条件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本地宝小编已经整理好了相关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申请

  1、申请条件: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出申请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

  (2)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4) 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买卖契约)

  3、“转让合同”式样

  内部运转流程:

  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交纳相关税费后进行受理,由受理人员交初审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交由复审人员复审,最后由审批人员终审,终审后交给缮证部门打印权证,权证打印完成后交给发证窗口发证,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在7个工作日后去发证窗口领取权证。

  受理科室(窗口):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龙南交易中心受理窗口

  办结科室(窗口): 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龙南交易中心受理窗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