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职工及个体灵活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导语 起付标准:1.市内三级甲等医院800元,其他三级医院600元;2.市内区级医院、厂矿医院和民营医院400元;3.市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4.当年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递减到200元为止;5.恶性肿瘤住院放化疗的,一年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人员类别

报销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

本地住院

90%

转外住院

80%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本地住院

95%

转外住院

90%

企业在职

本地住院

85%

转外住院

75%

企业退休

本地住院

90%

转外住院

80%

个体一类

本地住院

90%

转外住院

80%

个体二类

本地住院

85%

转外住院

75%

异地居住人员

个体一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95%

个体二类退休和企业退休人员

90%

  起付标准:1.市内三级甲等医院800元,其他三级医院600元;2.市内区级医院、厂矿医院和民营医院400元;3.市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4.当年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递减到200元为止;5.恶性肿瘤住院放化疗的,一年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市内住院费用在职人员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注:因为个人原因,未在定点医院网上结算的市内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10%后,按照市内政策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大庆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即可获取大庆医保最新消息及大庆医保查询入口。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