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庆职工医保跨省异地报销指南(备案+结算+手工报销)

导语 大庆职工医保跨省异地报销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其中之一进行备案,备案后可在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就诊,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一、办理登记备案

  1、备案人员类别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备案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其中之一即可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4)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5)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3、备案流程

  点击查看备案指南>>>大庆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指南

  二、报销流程

  1、如何报销

  办理备案后,可在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结算方式: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定点医院查询方式>>>大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院查询方式

  医保电子凭证>>>大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指南

  2、报销待遇

  (1)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200元、400元、700元

  (2)支付比例: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3)最高限额:基本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年度内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85%比例支付,年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参加公务员补充和企业补充的(含个体一类),报销比例提高5%,年度不设定最高支付限额。

  三、申请手工报销

  住院治疗费用因故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辖区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材料递交后的20个工作日。

  (二)报销方式:零星报销。

  (三)报销材料:住院票据原件、费用清单明细原件、出院诊断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四)报销标准:按照本市住院异地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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